一顺天思4月27日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7月,台湾天心资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指控我公司经理人ERP软件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求进行侵权调查。
为了捍卫我公司合法权益,我们正式聘请律师,参与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一案的审查,并全力配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所有调查。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于2009年12月25日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为示公正透明,法庭邀请了近20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华南区主流媒体(包括电视、广播、网络、平面媒体)参与旁听和监督了当天的审理过程。
2010年4月23日,我公司收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台湾天心公司主张我公司ERP软件侵犯其著作权,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法院驳回原告天心资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我司依法享有天思经理人ERP软件的著作权,并可依法行使其享有著作权的授权代理销售等权利。法律还原了真相,守护了正义,我司在本案中取得胜诉。
此次侵权案的胜诉对于天思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为天思ERP系列产品拓展清除了障碍,并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带来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珠海天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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