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顺利推行本公司的制造业务,将生产计划的决定、管理组织的设置、作业的实施与品质检验检查等予以制度化,以促进制造效率提升、制品品质提高,达到经营目的,而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制造业务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管理。
3.制造业务管理原则
3.1 制造业务组织
制造部门所属的管理单位组织如下:
3.1.1 生产科
3.1.2 生产管理科
3.1.3 生产技术科
3.1.4 仓储科
3.1.5 厂务科
3.1.6 品管中心。
3.2 制造业务作业事项
3.2.1 制定或修正有关制造生产的各项计划
3.2.2 发出或修正制造命令
3.2.3 提出有关制造的各项报告
3.2.4 制造品质维持的确保与督促
3.2.5 制造设备机具的维护与管理
3.2.6 其他有关制造业务的处理
3.3 制造业务会议
3.3.1 会议目的
3.3.1.1 为达成对产销会议决议的有关制造事项的细部具体实施计划的审议
3.3.1.2 对制造部门内部营运事项加以规定,以使制造业务推行顺利
3.3.2 会议组织
3.3.2.1 会议主席:由制造部经理担任
3.3.2.2 参加人员:由各科的科长以上管理人员组成
3.3.2.3 召开时间:于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五举行,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
3.3.2.4 事务人员:会议记录及事务处理由厂务科负责
3.3.3 议事事项
3.3.3.1 季制造计划及制造实绩差异的检讨及有关事项
3.3.3.2 上月制造实绩检讨、评价
3.3.3.3 本月制造目标达成的具体检讨及决定事项
3.3.3.4 品质情报与品质事项对策及评价有关事项
3.3.3.5 各科间业务调整等有关事项
3.3.3.6 机械、工具类的补充、改善有关事项
3.3.3.7 安全卫生及福利保健有关事项
3.3.3.8 员工制造技术教育训练有关事项
3.3.3.9 其他有关制造部门营运事项
3.3.4 会议方式
3.3.4.1 制造会议的协议事项须经出席者过半数的同意方可通过
3.3.4.2 协议事项的成立,须经制造部经理复议,并呈总经理确认
3.4 制造业务计划
3.4.1 计划种类
3.4.1.1 年度计划:确定年度各月份生产、销售、库存的预定数量,每期未前完成次期的编排工作。
3.4.1.2 季度实施计划:确定三个月各月份的生产、销售、库存预定数。
(1)营业部门:每月10日前,完成次三个月的季度实施计划编排工作。
(2)生产管理科:每月15日前,完成次三个月的季度实施计划编排工作。
3.4.1.3 月制造计划:确定每月的制造预定数量
(1)营业部门:每月10日前,决定次月制造计划的销售数量。
(2)生产管理科:每月15日前,完成次月制造计划生产管理编排工作
(3)生产科:每月20日前,完成次月制造计划的确认工作
3.4.2 计划确认
3.4.2.1 生产管理科计划制定
3.4.2.2 生产科确认
3.4.2.3 制造部门主管批准
3.4.2.4 总经理批准
3.4.3 计划变更
3.4.3.1 变更时机。
(1)生产条件变化
(2)市场需求变化
(3)其他
3.4.3.2 确认程序
同制造计划确认程序(同3.4.2)
3.4.4 计划注意事项
3.4.4.1 标准工时设定
生产管理科应按制品别、工程别、设备能力等,对标准工时加以调查并设定标准工时。
3.4.4.2 进度管理
生产管理科应就每日进行状况,要求各部门提出作业日报,根据这些资料制造计划的预定与实际进度状况,标示在生产进度管制板上,供有关人员参考阅鉴。
3.4.4.3 制造实绩月报告
生产管理科每月底应编制生产实绩报告。
4、制造业务作业规定
4.1 制造命令作业
4.1.1 生产管理科应根据所定的月制造计划,按批对各相关部门发出制造命令。
4.1.2 制造命令应先呈制造部经理核准后发出。
4.2 生产业务作业
各相关生产部门应对制造命令所交付的工作,实施作业的指示及报告。
4.2.1 生产进度表
各生产部门应绘制“生产进度表”悬挂在现场,将每日的生产进度及发生的事项记录于“生产进度表”内,使部门全体人员清楚了解,促进每日生产进度管理作业。
4.2.2 进度状况报告
各生产部门如发现本身作业无法按照制造命令完成时,在作业终了前应通知生产管理部门并协议对策,以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
4.2.3 “生产日报表”
生产管理科应根据每日的作业状况编制“生产日报表”。
4.3 材料供应作业
4.3.1 安全库存量
制造部各部门应协力确保安全库存量的维持。
4.3.1.1 按各种原材料别决定安全库存量,并保持。
4.3.1.2 各种材料最迟应在生产开始日前完成入库,而且准备随时可以出库。
4.3.2 进料作业流程。
供应商进货→资材待验→进料检验(IQC)→仓储管理
4.3.3 进料暂收
从物品到达至完成入库手续这段时间的暂时保管,称为暂收,不列入料账。
4.3.4 进料验收检查
原材料验收检查,由进货品管部门,依照验收检查规定实施检查。
4.3.4.1 进料品管部门依抽样计划,予以检验判定,并将其检验记录项制于“进货检验记录表”内。
4.3.4.2 进料品管部门判定拒收的材料,须填具“进货(不良/批退)联络单”及“拟请改善品质通知书”。
4.3.4.3 进料品管部门对每批材料的检验,须在“验收履历卡”上逐批记录,作为协作厂商交货实绩的评核依据。
4.3.4.4 进料品管部门须按日填具“进货检验日报表”并呈核。
4.3.4.5 进料品管部门须按周编制“检验周报表”并呈核。
4.3.4.6 进料品管部门须按月编制“检验月报表”并呈核。
4.3.5 进料入库
核对“进货验收传票”的验收合格印,“进料检验日报表”及“订购单”(或原材料入库计划)等无误后,始可入库(不合格品不得入库)。
4.3.6 仓储保管
4.3.6.1 在指定场所将暂收品及入库品按批别区分加以保管。
4.3.6.2 不良品加以标示,与良品分离保管。
4.3.6.3 为了明示保管物品的位置,应将配置图悬挂在仓库明显位置。
4.3.6.4 为了物品的品质保全,应注意湿度、温度及建筑物的破损,并保持库内的清洁。
4.3.6.5 物品的出入库须全部依照先入先出法办理。
4.3.7 发料作业。
4.3.7.1 接收领料部门的“领料单”。
4.3.7.2 根据“领料单”记录发料数。
4.3.7.3 根据“领料单”记录于“存量管制卡”。
4.3.7.4 发料物品的确认。
4.3.7.5 根据“存量管制卡”记录于材料账册内。
4.3.8 暂收退货
因进货品管部门品质检验后,如属拒收或其他理由验收检查不合格或其他理由,须办理退货。
4.3.8.1 填制“进货不良批退联络单”办理退货手续。
4.3.8.2 填制“暂收不良批退单”,通知厂商办理退货手续。
4.3.8.3 记入“存量管制卡”及账册。
4.3.8.4 对交货者退货送出与确认。
4.3.8.5 根据“存量管制卡”记录于材料帐册内。
4.3.9 验退特采
因验收检查不合格或其他理由,暂收中的物品应办理退货。
但因实际需要,须对暂收中的物品特采全部或一部分时,应依照本公司“特采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4.4 制程管制作业
4.4.1 制程管制流程。
制程管制乃是将各产品制定作业标准化,从第一站到成品为止,按次序排出流程图。
4.4.2 制程检验管制方式。
4.4.2.1 各作业站人员随时自我查对。
4.4.2.2 制程中设定全检站,施行全检工作,并填写“全检站检验日报表”,供品质资料的统计分析。
4.4.2.3 编制“各站不良重点汇总表”,供检讨改进。
4.4.2.4 制程中设定巡回抽验站,施行巡回检验工作,并填写“制程品管检验日报表”,供品质资料的统计分析。
4.4.2.5 制程品管部门须按周编制“检验周报表”并呈核。
4.4.2.6 制程品管部门须按月编制“检验月报有”并呈核。
4.4.2.7 成品检查站所属出货品管部门,填写“修理日报表”,返回至有关部门作品质改善。
4.5 成品入库作业
4.5.1 入库手续。
制成品须具备“成品入库传票”及“制成品验收单”,并按下列手续办理入库:
4.5.1.1 填制“成品入库传票”。
4.5.1.2 制成品与“成品入库传票“核对。
4.5.1.3 账(成品帐)卡(存量管制卡)记录。
4.5.1.4 入库品与“成品验收单”的确认。
4.5.1.5 记入“成品出入库月报表”。
4.5.2 入库检验
4.5.2.1 每台成品,在制造生产线上装配完成后,应先经生产部门的QC全数检查,并确认为良品。
4.5.2.2 经确认为良品的产品以“生产批送验”方式,送交出货品管部抽验。
4.5.2.3 出货品管部依检验结果,填制“成品判定单”。
4.5.2.4 被判定为“接受”的该批产品,须附“成品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由生产部门送交仓储部。
4.5.3 入库拒收重流。
被判定为“拒收”时,除须将出货品质部抽样检验时,发现有缺点的产品,经生产部确认后立即送修外,并须将该批产品开箱重流。
4.5.4 入库重流批复
全部重流工作完成后,则由生产部将重流的数量、重浪时发现的总检不良台数、修理内容、改善对策,做成报表送回出货品质部存档,以便作品质追踪与改善,同时通知出货品质部,再作抽样检验。
4.5.5 入库特准出货。
判定“拒收”的产品,但出货在即,时间上不容许重流时,得由出货品质部先提出“出货检验报告”,呈品管中心主管及营业部主管,转呈总经理核示。
4.5.6 仓储保管。
4.5.6.1 制成品在指定场所按物品名称、规格大小及批别区分保管。
4.5.6.2 不良品应加以标志,与良品分离保管。
4.5.6.3 为了明示保管物品的位置,应将配置图悬挂在仓库明显位置。
4.5.6.4 为了物品的品质保全,应注意湿度、温度及建筑物的破损,并保持库内的清洁。
4.5.6.5 物品的出入库须全部依照先入先出法办理。
4.6 成品出库作业
4.6.1 发货原则
发货时必须依“销货申请单”等相关手续办理,手续完备时始可发货,一切按先入先出法办理。
4.6.2 入库后出货前检验。
4.6.2.1 性能检查。
包括落下试验、环境试验、震动试验、寿命试验、漏电试验、安全试验、耐压试验、温度试验、耐温度试验,以及电压电流的消耗功率等试验。
4.6.2.2 品质保证
每批量的出货前三日应由营业部门通知由出货品管部,以“出货批送验”方式抽验并确认其出货批量品质,出货品管部填具“出货检验报告”。
4.6.3 装运前检验。
4.6.3.1 装运前(预定出货的前一日)检验项目含:
(1)机种、数量、厂牌、颜色等,是否与制造通知单相符。
(2)附件检查。
(3)产品标示检查。
(4)包装材料部分检查。
(5)备品检查。
4.6.3.2 由出货品管单位填具:“成品装运检验报告表”,送品管中心主管及营业部门主管核定,无误后出货。
4.6.4 发货手续。
4.6.4.1 “销货申请单”及“送货单”的受理。
4.6.4.2 “送货单”的核对。
4.6.4.3 账(成品帐)卡(存量管制卡)记录。
4.6.4.4 出库。
4.6.4.5 记入“成品出入库月报表”。
4.7 机械设备管理作业
4.7.1 “机械设备卡”。
各项机械设备,必须填制“机械设备卡”。
4.7.2 设备分类及管理
各项机械设备应予以编号分类管理,并标贴于其上,编号方法依照本公司“财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4.7.2.1 “设备管理目录”由生产技术部门制成,并加以保管。
4.7.2.2 “设备管理目录”应注明管理号码、设备名称、型别、适用范围、精度、检验日期等。
4.7.3 使用说明
机械设备操作所使用的“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以及检查项目表,由生产技术部门制成,并由设备使用者保管。
4.7.4 设备检查管理
机械设备的检查管理,分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
4.7.4.1 日常检查为设备使用者,基于“设备检查项目表”实施,日常检查项目于“日常检查项目表”记录必要事项。
4.7.4.2 定期检查由生产技术部门基于“设备检查项目表”实施,在“定期检查记录表”内记录必要事项。
4.7.4.3 督导确认。
(1)有关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督导确认,原则上每月一次。
(2)生产技术部门应不定期限地调查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制成“设备机械预防保养调查表”备查。
(3)“日常检查记录表”要保管一年,“定期检查记录表”要保管二年。
4.7.5 修理改造
机械设备的修理及改造要依照下面手续进行:
4.7.5.1 有必要修理、改造时,要由生产技术部门依本公司“财产管理办法”的手续实施。
4.7.5.2 生产技术部门对于修理、改造的机械设备,依应其需要,照日常定期检查的规定实施检查,并把必要事项记入“机械设备卡”。
4.7.6 新购异动。
机械设备的新购或移动、出售、废弃均应依照本公司“财产管理办法”所定的手续实施。
4.8 仓储管理作业
仓储科为管理材料、成品等在库品,应执行下列业务:
4.8.1 物料仓储计划研拟
4.8.2 材料仓储区、成品仓储区的存放及配置管理。
4.8.3 材料仓储的进料、发料、退料处理。
4.8.4 在制品物料的进料、退料处理。
4.8.5 成品仓储的存货、发货处理。
4.8.6 物料库存账面统计及库存日(月)报表汇总提呈。
4.8.7 用料管制及异常的追踪、改善。
4.8.8 进料管制、跟催及异常的追踪、改善。
4.8.9 物料盘点配合。
4.8.10 残料、呆废料处理。
4.8.11 成品仓储帐面统计。
5.相关文件
5.1 生产进度表。
5.2 生产日报表。
5.3 进货检验记录表。
5.4 验收履历卡。
5.5 进货(不良/批退)联络单。
5.6 拟请改善品质通知书。
5.7 进货检验日报表
5.8 订购单
5.9 领料单
5.10 存料管制卡
5.11 进货不良批退联络单
5.12 暂收不良批退单
5.13 全检站检验日报表
5.14 各站不良重点汇总表
5.15 修理日报表
5.16 制程品管理检验日报表
5.17 成品入库传票
5.18 制成品验收单
5.19 成品出入库月报表
5.20 成品验收单
5.21 出货检验报告
5.22 销货申请单
5.23 成品装运检验报告表
5.24 机器设备卡
5.25 设备检查项目表
5.26 机械设备预防保养调查表。 |